參賽組別
   
 
(一)大專組
 
1.小說:以五千字至一萬五千字為原則。
 
2.散文:以二千字至五千字為原則。
 
3.新詩:總行數五十行以內、二首(含)以上組詩。
   
 
(二)高中組
 
1.散文:以一千字至三千字為原則。
 
2.新詩:二十行(含)以內短詩一首。
   
 
(三)國中組
 
1.散文:以八百字至一千字為原則。
 
2.新詩:十五行(含)以內短詩一首。
   
 

※以上各組新詩題目(包含子題)及空行不計入行數。

   
 
請進入「全國學生文學獎線上投稿系統」投稿。
 
◎參賽稿件請使用電腦打字。
 
◎版面設定A4直式橫書,字體為12級新細明體,並於作品抬頭註明「組別」、「篇名」,但不得署名。
 
◎ 每人每類限投一篇,稿件上傳後將無法再做刪修,投稿前請確實校訂。
 
◎ 投稿時,請至投稿系統登錄個人資料,並依指示上傳稿件word檔。
 
◎ 上傳完畢後,請列印「步驟 3 / 3:資料上傳結果報告」留存。
 
◎日後若有疑義,請出示「步驟 3 / 3:資料上傳結果報告」,向主辦單位申請查詢。
 
◎ 投稿系統將於台灣時間2010年3月9日(星期二)中午1點01分起關閉,敬請參賽同學把握時間,及早作業。
投稿辦法

證件繳交
   
 
(一)證明文件由下列三項擇一提供:
 
1.加蓋「982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2.若學生證為不可蓋章之磁卡,請以正反面影本至學校學務處加蓋「在學證明章」。
 
3.若因各校作業不及加蓋註冊章,請自行申請「在學證明」。
   
  (二)以上證件影本務須清晰可辨。
   
 
(三)證明文件於3月16日(星期二)前以傳真或掛號送至「明道文藝社」,並請加註
「組別」、「篇名」、「作品編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參加作品須未曾在校內外發表、未曾在網路上(含作者個人部落格)張貼、不得同時參加其他徵文比賽。
 
◎ 作品不得抄襲他人或妨害他人著作權。
 
◎凡違反以上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即公佈姓名、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座。
 
◎各組前三名及佳作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發表、轉載於書面或電子媒體,不另支稿費。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以主辦單位網頁公告為準。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sutingn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