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今年2010年冬之末
屬於我自己生命中的
最珍貴的作品
祝福所有我親愛的親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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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編自/麥當諾
創造力期末作業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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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暑假,
現在一切很好。
我非常滿足自己可以從腳踏車後座,去眺望去年今日烈陽之下,
被曝曬的溫柔與爆破,
營隊,團體,合作拉扯,還有不可自覺的熱情潛力,意志與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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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href="http://stickeraction.com/2010readTaiwan/go" title="2010第一屆『閱讀台灣˙探索自己』徵文比賽"><img src="http://stickeraction.com/2010readTaiwan/sticker/" alt="2010第一屆『閱讀台灣˙探索自己』徵文比賽" border="0"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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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09年度至2010年度曾在鮮鮮文化集團出書之該徵文類別作家不得參賽。(其他出版社之該類別已出書作家不在此限)

  2. 參賽作品若抄襲,或因侵犯他人之圖/文著作權或智慧財產權而涉訟,由參賽者負一切法律責任。若得獎作品經證實確為抄襲,主辦單位除有權追回得獎之款項外,參賽者並須依此負擔主辦單位所產生的損失。

  3. 參賽作品如未達水準,若干獎項與得獎金額可由評審委員決議從缺。在特殊狀況下,評審委員亦有權調整獎項數目與得獎金額。

  4. 鮮鮮文化集團有權決定參賽者上傳文稿是否合乎徵文主旨與規則,如類型不合或違反參賽規則,可刪除參賽者文稿並視同參賽者退出此活動。

  5. 參賽作品於活動比賽期間,皆不可另投稿或參加其他相類似比賽或出版管道,一經查證,則會自動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後查知,主辦單位除有權追回得獎之款項外,參賽者並須依此負擔主辦單位所產生的損失。。

  6. 參賽者於每一類別限開一個參賽專欄,該專欄內只能放置一部作品參賽。

  7. 在參賽期間所獲得的票數與鍵閱數為獨立計算,將不計入一般專欄的點數及鍵閱數中,亦不可同時參與其他獎勵活動。

  8. 參賽專欄,如有以下情事,一經查證,將取消參賽資格:

    • 將同一部參賽作品放入多個專欄中。

    • 專欄內放置多部作品。

    • 參賽作品為vip作品。(但vip作家可使用其他作品參賽)

    • 惡意刷票行為。

    • 其他違規行為。



  9. 所有得獎作品之出版權歸屬本活動主辦單位所有,得由主辦單位獨家全權處理刊載、出版、延伸權利等相關事宜(含平面、網路及電子媒體),除本活動獎勵外,不另支付版稅及其他任何報酬。

  10. 凡參加徵文比賽者,須同意簽署一份切結書,比賽結束後若為評審評選前三名,即成為鮮鮮文化集團之長期合作特約作家。

  11. 各類別徵文之參賽細則,請至各類別徵文網頁詳閱。

  12. 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將隨時補充並公佈於鮮網活動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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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iterature2009.pixnet.net/blog/post/24649083
長期徵稿
一、主辦單位:台灣文學創作者協會(http://www.yon.com.tw)
二、宗旨:鼓勵新人持續創作,並發揮網路文學創作、評論之傳播功能。
三、參賽資格:凡以正體中文寫作者皆可。(簡體字者請自行轉為正體)
四、比賽辦法:
1.小說、散文、新詩以及各類型圖文創作皆可,文長一萬字以內,需未曾發表與出版(刊登於個人部落格可)。
2.以Word 檔e-mail 到 literature119@gmail.com 並註明「投稿」及「文類」。
3.編輯部同仁初審後,刊登於「文創副刊」( http://literature2009.pixnet.net/blog ),供各界閱讀與評論。
4.每月選出當月最佳作品一篇(依來稿量酌增名額),並公告之,贈於書籍獎勵。
5.年度結束(十二月三十一日)後,從每月最佳作品中,再甄選出年度最佳作品一名(名額得視評審決議調整)。
6.九十九年度已開始徵稿,歡迎繼續來稿,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7.版權歸作者所有,唯主辦單位有各種形式之出版、刊登權。
五、獎勵:
獎金一萬元(暫定),精美獎座一座、推薦報刊發表,及各位評審提供簽名贈書一套。
六、公布日期:一百年元月底前。
七、頒獎日期: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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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pr 21 Wed 2010 20:00
http://www.baiyangfoundation.org/images/b/b1/2010年第九屆全國聯合徵文比賽辦法.pdf
 
全國徵文比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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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yfone.org.tw/MMCR/MCR/sms_rule.aspx
 
 

活動精神
鼓勵社會大眾在擁抱數位科技的浪潮下,透過簡訊文學體,重新體驗、發現語文之美;並以記錄真實或創作想像的方式,描繪行動生活裡所思所感的吉光片羽,豐富行動生活 。


參加對象
凡持有國內行動電話門號之民眾,包括台灣大哥大(含泛亞、東信)、中華電信、遠傳、亞太行動、威寶、大眾(PHS)等,皆可參加 。


收件/截稿日期
即日起至7月8日晚上23:59止 
( 依主辦單位徵件系統上傳記錄時間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避免最後一刻投稿擁塞,請及早投稿 )


徵件主題
徵件主題:分為「情書」及「家書」及「生活筆記」三個主題。每位參賽者參賽作品不限一件,可針對三個主題分別以一則簡訊創作,或擇一主題創作 。


參賽須知/投稿流程
參賽須知及投稿流程:為維護參賽及得獎權益,請依下述說明進行:參賽者每次投稿時,須在一則簡訊內(全型中文70字以內,含標點符號及空白;因手機 系統規格之不同,請PHS用戶在45字內完成參賽作品)完整表達對「情書」、「家書」、「生活筆記」主題之原創創作 。
STEP1‧投稿

  • 情書組 請以全型繁體中文完成一則簡訊內容,傳送到0935-120-120

  • 家書組 請以全型繁體中文完成一則簡訊內容,傳送到0935-120-130

  • 生活筆記組 請以全型繁體中文完成一則簡訊內容,傳送到0935-120-140

  • 系統收到該則投稿後,會發送確認簡訊至參賽者之門號。 該確認簡訊不需另外付費。


STEP2‧參賽者須登錄活動網站(http://www.myfone.org.tw)成為會員,始視為完成參賽流程 。



  • 每位參賽者均須加入活動網站成為會員,其中會員資料的手機門號務必與參賽門號相同。

  • 曾於第3屆myfone行動創作獎加入活動網站成為會員者,不需再次加入會員。但第1、2屆之舊會員如未曾於第3屆加入,因系統變更,仍請重新註冊加入活動網站成為會員。

  • 具備會員資格之參賽者除可查詢自己之參賽記錄外,並享有活動網站會員之一切權利與義務。


※附註



  1. 限以手機簡訊方式並以繁體中文創作參賽。如因使用非規定語言造成無法完成投稿,參賽者需自行負責 。

  2. 若未依上述投稿流程而有影響參賽權益之情事發生,後果由參賽者自行承擔。




投稿須知


  • 限以手機簡訊方式並以繁體中文創作參賽。如因使用非規定語言造成無法完成投稿,參賽者需自行負責。

  • 收件期間內,每一門號之參賽作品不限,每日發送之參賽作品次數亦不限。

  •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且尚未在任何一地之實體或數位出版品發表。

  • 本活動為公益性質活動,無論參賽者使用哪一家門號,均可參加。每完成一次簡訊投稿,皆由投稿者所屬的電信業者收取該則簡訊費用,費用按照您原本電信方案計算。

  • 承上,因一則簡訊之容量為全型中文70字(含標點符號及空白),倘若簡訊達到71至140字,則系統將自動辨識為二則簡訊;依此類推。PHS因為手機限制,簡訊之容量為全型中文45字(含標點符號及空白),倘若簡訊達到46至90字,則系統將自動辨識為二則簡訊;依此類推。

  • 參賽者收到系統回覆之確認簡訊,係由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免費提供,參賽者不需另外付費

  • 投稿內容若有未完成語句、文句語意不清、未成能辨意之句子,將以資格不符論。故請參賽者投稿完成後,務必登入活動網站確認投稿內容是否正確無誤 。





評審作業


  • 分為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將聘請國內文壇人士、文字工作者、創意工作者等專家進行評審 。

  • 參賽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決審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

  • 主辦單位得依實際收件情形調整評審作業方式 。





評分標準
文筆流暢度、創意度、扣題度,並能反應當代意識 。


獎勵名額及方式

「 情書」與「家書」與「生活筆記」三項主題,每一項主題各取以下獎勵名額:(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一) 首獎1名,頒發獎金NT$7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 。
(二) 二獎2名,每名獎金NT$3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 。
(三) 三獎3名,每名獎金NT$1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 。
(四) 佳作10名,每名獎金NT$3,000元整及獎狀乙紙 。
(五)人氣獎若干名(將另於活動網站之人氣獎活動辦法公布):每名可獲精美禮品乙份及獎狀乙紙。


※ 得獎名單公布後,得獎作品將擇期發表於活動網站、國內主要平面媒體或其他媒介。 
※ 揭曉及頒獎:預定9月下旬決選評審過程結束後,於網站上公布結果,頒獎時間及地點另定





注意事項


  • 參賽作品內容不得有任何暗示參賽者身份之註記。參賽後視為同意依「第四屆myfone行動創作獎」徵件辦法之規定參加競賽。

  • 參賽者須提供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字號(外籍人士須提供護照證號)、通訊地址、戶籍地址、聯絡電話、電子信箱等。若未提供真實資料者,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 參賽作品需為原創,且未曾參加過任何公開比賽,亦未以任何實體及/或數位等各種方式為出版及/或發表。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倘發現參賽作品有不符上述條件情況時,於尚未公告得獎名單前,有權立即取消參賽資格;於已公告得獎名單後,亦有權立即追回獎金(品)及獎座(狀)。

  • 參選作品禁止有任何抄襲行為。倘參賽作品任何抄襲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權利情況時,於尚未公告得獎名單前,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立即取消參賽資格;於已公告得獎名單後,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亦有權立即追回獎金(品)及獎座(狀),參賽者並應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 參賽作品內容倘涉及惡意誨謗、人身攻擊及/或不雅字眼者,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取消該參賽作品之參賽資格。

  • 得獎人同意所有得獎作品自公佈得獎時起,視為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取得該得獎作品之永久且無償之授權,亦即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於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存續期間,於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運用、複製及/或轉授權予其他第三人如:台灣大哥大(股)公司及其關係企業等使用該得獎作品,且不須因此而支付任何費用;得獎人除不得向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及其授權使用之人主張著作權外,亦不得向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及其授權使用之人為任何請求/主張。

  • 得獎作品將於平面或電子媒體發表,如:中國時報人間副刊,但不另支付稿費及/或其他任何費用;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將得獎作品製作成任何形式之出版品(包含但不限於書籍等)並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得獎人亦不得向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為任何請求/主張。

  • 得獎人同意如擬自行將得獎作品授權予其他人或自行為任何方式之公開發表、演出或利用時,應事先取得經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之書面同意。

  • 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本屆參賽作品亦僅保留於本屆活動期間,請自留檔案底稿。

  • 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保留變更徵件辦法之各項規定,若有修定,將公告於活動專屬網站,請參加者自行查詢。

  • 領獎期間:主辦單位原則上於頒獎典禮上公佈得獎名單,公布後30天內頒發得獎獎項,若獲獎者因故未能出席頒獎典禮,須向主辦單位主動聯繫,溝通領獎事宜。本活動領獎兌換截止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逾期領獎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主辦單位:台灣大哥大基金會
媒體主辦
:中時報系 人間副刊
協辦單位
:誠品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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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pr 16 Fri 2010 18:11
  • 暖暖

王小虎.jpg
好開心呦!
自從春假給自己兩天去做好想做的事,
就一直無法罷手。
真的很容易就滿心歡喜,關於勇敢,闖蕩和勾起一個笑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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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無法明白那種悵然,逐漸失去卻捨不得完全鬆手的剝離感。
是不是人活著,永遠在尋找所謂的歸屬地。
總是需要有那樣的一個地方,一群人,一個小小的夢可以安適孵化的所在。
我不知道自己曾不曾經擁有過。
我也知道你是因為沒有歸屬感。
就算每一堂課,我們都會習慣留一個身邊的位置。
一起吃飯走路下山, 分什麼組都不用事先說好。
我仍然知道你是一個人的。
不屬於哪裡。你日漸變得銳利,或許是因為想強化自己在世界中的輪廓。
惶惶然然地,不知道是不是有那麼一天,我也即將離群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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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r 29 Mon 2010 10:39
  • 飛飛

一直都很愛那樣的顏色,
現在,
我似乎離天空,更近了一些。
翅羽的舒展,原來有風的聲音。
總是可能在漠漠的人海中找到可以對話的靈魂,我想我是幸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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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
凡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的人皆可參加。
格式:
一人限投一篇,須為純文字內容,250字以內,以word檔寫作。
完成後請以e-mail寄至 arktheatre200907@yahoo.com.tw
標題開頭註明【投稿】,後面寫上作品名稱,
內文務必附上真實姓名、筆名(可略)、聯絡電話、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住址。
收件日期:
3/1日~3/28日午夜12點整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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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學年度國立政治大學道南文學獎比賽辦法
98學年度國立政治大學道南文學獎比賽辦法
一、宗旨:為鼓勵文學創作,提高寫作水準,特舉辦本校「道南文學奬」寫作比賽。
二、參加資格:本校已註冊之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
三、比賽項目:共九項。
1.古典文學:律詩(限七律)
2.古典文學:詞(限中調詞牌:〈祝英臺近〉)
3.古典文學:曲
4.古典文學:散文
5.現代文學:新詩(限50行內)
6.現代文學:散文(限5000字內)
7.現代文學:短篇小說(限5000至15000字)
8.現代文學:舞台劇劇本(限演出時間30至60分鐘)
9.書評(限3000字內)
四、比賽方式:
1.書評部分,由本校開列書目並公告之。
2.每人每項投稿以一件為限。稿件限定於決審前未曾發表(含網路、blog、bbs版),且不得一稿數投。
3.投稿請交作品A4列印稿一式三份和電子檔乙份(請以email投稿),限用word檔,稿件不得出現參賽人姓名等相關資料。請自行下載本活動之報名表(本校中文系網址:www.chinese.nccu.edu.tw),填妥後連同作品裝袋,並於封袋上註明參賽類別與項目。請逕向中文系辦公室投稿,截稿日期以當期徵文公告為準。
4.參賽人或投稿作品有違反比賽辦法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稿件恕不退還。投稿作品經檢舉或查證有抄襲或妨害他人著作權者,將公布參賽者姓名,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和獎狀,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5.截稿日期為2010年3月19日(以郵戳為憑)。決審會議日期暫定為2010年5月底,確切日期將另行公告。
五、獎勵方式:
‧古典文學
第一名/獎金五千元
第二名/獎金三千元
第三名/獎金二千元
佳作/獎金一千元
‧現代文學/書評
第一名/獎金一萬元
第二名/獎金七千元
第三名/ 獎金五千元
佳作/獎金三千元
六、為求公平公正,稿件均採匿名評審,分初審、決審二階段。由中文系聘請專家學者及作家擔任評審委員。初審通過作品,將匿名公布於中文系網頁。為維持得獎作品水準,各奬項得從缺。
七、得獎作品之著作權為作者所有,並無償授權本校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該著作。
八、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簽奉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98學年度道南文學獎書評組指定閱讀書目
□《小團圓》,張愛玲著,皇冠出版社
□《殺鬼》,甘耀明著,寶瓶文化公司
□《大江大海一九四九》,龍應台,天下雜誌出版
□《棗與石榴》,尉天驄,印刻出版社
□《1Q84》,村上春樹,時報文化公司
□《沒被抓到也算作弊嗎?:學校沒有教的33則品格練習題》,布魯斯‧韋恩斯坦,趙慧芬譯,漫遊者文化出版社
□《等待秋天》,史考特‧布魯著,許桂綿譯,晴天出版社
□《我願意為你朗讀》徐林克著,皇冠出版
□《沒有神的所在:私房閱讀《金瓶梅》,侯文詠著,皇冠出版
□《巨流河》,齊邦媛,天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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