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就是
情人節那天,我的眼小鏡賭氣失蹤後就再也沒回來。
上次師哥宇宙超級無敵奇蹟又拼命地把它的小命從大安森林公園的舞台邊邊救回來,
但是我還是沒有認真想到愛它的意思。
當然我需要它,但其實從來沒有喜歡過它號稱流行的深咖啡色粗框外搭草莓紅。
我只覺得它看起來很好吃,
但是應該要出現在生日蛋糕的巧克力造型流蘇上。
媽選的,
我覺得它在展視有台上看起來挺炫的挺有型的,
但是框在我的眼睛外面就無比不習慣,
我不喜歡戴眼鏡的自己。那看起來,不是我自己。
所以熟悉我個性的人都知道我會幫愛的東西取名字。
絨絨,方方,胖胖,
有時候連常穿的幾件衣服外套都有名字,
連我的垃圾桶都有。
但我的眼鏡沒有。
可憐,我是對不起你的啦。眼小鏡。
所以他不告而別我一點都沒怪它。只是拼命省錢想把視力買回來。
好昂貴的視力,是不?
差點就要餓死山城了。
先買了隱形眼鏡,但是撐不久,而且好傷。
這個禮拜我的眼睛始終佈滿血絲血絲和血絲。自己看了都怕,
會不會哪一天眼睛被我剝出來了都不知道- -a
總之今天搭早車奔回桃園拿新的眼鏡!!!!!!!!!!!!!!!
久違了阿,我覺得我瞎了好久。
重見光明的感覺真好。
而且本來看似要很貴的鏡架,看到標價是三千八了,再加鏡片...咕嚕。
經過了兩次陰錯陽差,(是他們自己服務作業的接損漏失好嗎)
結果我
半 毛 錢 都 沒 付。
(憨笑)
所以我會更加好好好好保護你的。因為你帶來幸運,
讓你主人不用再餓一個月了。XD
新眼小鏡。呀,我愛你。
替你取個名字吧,請你待在我臉上。不要離開。
戴起來的話是這樣... ...
總之,新眼鏡要取什麼名字呢?(摸下巴)... ...